1.拟订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贯彻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
2.贯彻省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3.指导和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4-7层。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侯小湖
联系方式:3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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