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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206/201708-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2016年度市法制办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15
索引号: 003245206/201708-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2016年度市法制办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15
2016年度市法制办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15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法制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宣政办〔2010〕27号文件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调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草稿;承担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稿的责任;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稿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省政府向市政府征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工作。

4、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5、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依法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证件发放、注册年审工作;依法开展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中的矛盾和争议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8、指导督查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9、组织开展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研究与交流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增加的职能:

  1、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2、根据《宣城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规定》(宣政﹝2009﹞67号),负责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3、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宣政办〔2010〕14号),负责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工作。

4、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宣政〔2011〕99号),负责市行政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全市行政调解监督指导工作。

5、根据《宣城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办法》(宣政办﹝2012﹞16号),代表市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三统一”)管理。

6、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宣政﹝2014﹞82号),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7、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修订)>的通知》(宣政秘〔2015〕43号),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统筹管理工作。

宣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同意在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加挂“行政调解指导科”牌子和设立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批复》(宣编〔2012〕31号),设立宣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宣城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宣城市法制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办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加户数。

纳入宣城市法制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

 

三、市法制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四、市法制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57.5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257.5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66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5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6万元,占70%;项目支出77.3万元,占3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7.5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57.5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66万元,增长(降低)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5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66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7.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66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7.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80.26万元,占70%;项目支出77.3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0.97万元,支出决算数位25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类)教育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法制办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宣城市法制办机关运行经费18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1. 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宣城市法制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宣城市法制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市法制办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0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77.3万元。全年共组织对10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