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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王剑
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0楼(窗口: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法定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
3013080
(2719631)
xcsmzj@126.com
负责市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指导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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