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分解任务
请各单位对照省、市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台账,明确责任主体、进度安排,强化台账管理、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到点到位。各单位工作计划台账请于7月21日前通过OA邮件报宣城市政务公开办(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二、规范有序推进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标准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时限、内容及形式要求等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确保规范、有序的基础上,科学选题,积极打造具有各自区域、行业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
三、坚持问题导向
今年,市政务公开办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过程监管,对《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全指标测评,同时将组织开展互查互评、专项检查、专业机构测评等,相关情况均以通报形式制发,重点关注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各项测评均予赋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分值来源。
四、强化工作统筹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在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制定完善和落实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特别是要针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以及岗位调整较快易导致业务“断档”等现实问题,大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任务的市直单位在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应坚持“1+7”机制,对各县市区对口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实行统筹调度,同时积极做好与省直对口单位的汇报对接,确保相关领域信息公开任务高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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