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7690286780/202304-00152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3年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要点 | 文号: | 宣应急【2023】20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索引号: | 113417007690286780/202304-00152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3年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要点 |
文号: | 宣应急【2023】20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践行“标杆要高、要求要严、节奏要快、本领要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追赶江浙、争先江淮”,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宣城贡献应急力量。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控,在省对市安全生产考核中力争先进位次。
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深入践行,各类自然灾害应对高效有序,在省对市防灾减灾救灾考核中继续保持先进位次。
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推进有力,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管理协同发展深度参与,应急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显著提升。
三、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一)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细化《2023年各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建立领导挂钩督查督导机制,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10个专委会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一是10个专委会按照《宣城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要求,定期召开会议推进工作,研究解决行业领域安全问题。二是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的行业部门围绕职责定位,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牵头统筹推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对交叉领域安全生产问题,加强联合会商,共同向前一步,落实齐抓共管。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宣城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做到“四个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二是强化“不安全不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和行业领域单位落实宣传上墙工作,强化“一头一尾”责任(企业负责人和岗位员工),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履职进行量化评估和动态公示,建立健全企业一线员工责任奖惩机制。
(四)发挥安委办作用。一是定期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统一思想,推进责任落实。二是强化联合会商,定期开展“防风险、守底线”研判分析。三是加大对10个专委会及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的行业部门的统筹调度,跟踪重点工作进展,对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进行提示提醒。四是实施重大隐患动态挂牌督办,由行业专委会和属地分别提出挂牌隐患,推动整改闭环。五是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督导。六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增加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权重占比,严格过程管控。
四、推动事前预防转型治理
(一)强化源头管控。一是严把准入关口,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全面加强源头管理,对各类功能区、重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二是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从根本上控制增量风险。
(二)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一是扭住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这个根本,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二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推动企业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并对已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三)规范提升安责险和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工作。一是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责险,落实应保尽保。二是联合银保监局,规范保险服务。三是做好安全生产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双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一)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开展"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消防、建筑施工和自建房、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运输、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定期进行风险分析,抓住关键和要害,列出隐患清单、任务清单,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组织开展综合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转移项目和老旧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问题整改,开展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回头看、重大危险源消地联合检查、液化烃储罐区整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整治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条件整治提升等行动,规范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停业后危险化学品处置,实现隐患排查和整治闭环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工伤预防能力培训,实现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实体化运行,提升突发状况处置技能素质。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信息化建设,建成并投用烟花爆竹仓储企业防控监测系统、油气长输管线防控监测系统,推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运行。
(三)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以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和安全文化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水平。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尾矿库治理工作,常态化强化外包工程队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市现有6家有外包工程队的非煤地下矿山资质持续符合规定要求。加大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审查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推动印发《宣城市“十四五”期间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进全市“十四五”期间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强化“三岗人员”培训考核,创新开展非煤矿山“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及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进培训、考核。
(四)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开展“企业自查+应急管理部门复核”的执法检查模式,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建立工贸企业台账,对全市工贸企业底数进行摸底排查,实现“一企一档”。推广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专项行动,重点对污水处理池、腌菜池、除尘器内部清理检维修、深基坑和地下管沟、储罐等部位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持续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整治,突出抓好危险作业活动安全管控。
六、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水平
(一)强化执法能力。一是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成架构,完善制度,实现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体化运行。二是制定《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开展执法行为基础年活动,全面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综合培训,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查办大案、要案水平。
(二)提升执法质效。一是坚持专项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科学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二是对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它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交叉领域、重叠环节加大执法力度。三是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加大“一案双罚”、失信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落实重大隐患100%立案。
(三)健全安全举报制度。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处置流程,从严查处举报,落实举报奖励。二是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四)提升执法规范性。一是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全过程视频记录。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机制,开展执法案卷评审,健全执法案卷抽查评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巡查。三是落实“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将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
(五)创新开展“互联网+执法”系统试点。成立“互联网+执法”系统试运行推进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参加全省试运行培训,全面展开全市试运行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七、全面强化应急安全宣传
(一)监管层面:一是强化安全宣传,开展监管人员专业培训,深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二是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考试,筹建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落实“教考分离”,强化业务指导,对各地教育培训及考试机构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提炼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各地取长补短。
(二)企业层面:一是突出自主安全意识提升,持续开展企业负责人培训。二是加强宣传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安全体验馆,着重发挥实效。
(三)社会层面: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和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创新开展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防灾减灾群防群治、安全风险防控宣传、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宣传融合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正面宣传,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事故隐患和先进做法,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八、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推动建设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试点,提高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逐步推开自然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积累有益经验。
(二)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完善指挥体系,及时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市级领导联系督导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建立市防指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规范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督促各地及各级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和培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做好防汛物资新购储备。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汛中应急处置,确保河湖库安澜、城市安然。积极参与汛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会同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修订印发地质灾害、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
(四)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防火期各项宣传、督查活动,抓紧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林长制巡林,持续深化“我为生态功能区办实事”活动。跟进指导青龙湾航空护林站项目建设进展,力争于202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做好防灾备灾工作。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以“能力素质年”为主题,继续实施“送课下基层”活动,推进落实分级培训责任,提升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整体素质。开展救灾资金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强化救灾资金管理。完善市级救灾捐赠工作制度等,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等“全链条”各项工作,有效提升本市灾害救助能力水平。
九、大力推进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工作
(一)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以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建设为抓手,深化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建成全市统筹协调、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精准监管、高效处置的应急管理体系,真正实现应急管理组织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持续深化应急预案应用。制定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分级分类明确各类预案管理职责,指导各地各部门评估修订各类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围绕危化品、防汛、地震、森林火险等重点领域,以及预警叫应、启动响应、指挥处置、支援保障等重点环节开展实战演练,推动预案实体化。
(三)推进应急区域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合作范围、广度和深度,计划与南京、滁州、马鞍山、芜湖等地签订应急管理合作协议。
(四)提升应急指挥和救援保障能力。一是全力推动市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及配套的基础支撑系统建设,确保于4月底前投入实战化运行,实现对全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现场的实时感知、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二是正式成立市应急指挥和救援保障中心,加快推进市应急指挥平台、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应急力量系统、应急物资调度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应急值守、突发事件预警、灾情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据市两办印发的《宣城市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全市各乡镇通过多种形式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制定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提高专业水平和救援能力。
(六)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明晰各地各部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推动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规范化。
十、持续打造应急铁军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构建与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党建工作体系,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工作机制,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提升“应急先锋”党建品牌。
(二)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梯队”建设,加快年轻干部的成长,增强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困难问题的能力。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举办宣城市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持续开展“五聚焦五查找”“五比五评”等活动,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提升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和干事创业的活力激情。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摸清全市应急系统人员底数,完善应急系统人员数据库,推动基层加强人员力量配备。
(三)加强应急法制建设。一是严格履行法治责任,持续提升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二是积极培养法治人才,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三是坚决落实依法治理,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普法宣传。
(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面宣传和理论辅导相结合,防范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侵蚀。三是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坚决落实财务、档案保密、网络安全、疫情防控、垃圾分类、节能降碳等各项工作要求。四是开展经常性廉政和警示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建设廉洁机关,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
2023年宣城市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牵头科室
协助科室、地区及部门
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1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落实《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清单》。
综合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细化《2023年各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综合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安委办
2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0个专委会按照《宣城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规则》要求,定期召开会议推进工作,研究解决行业领域安全问题。
安委办
(综合科)
10个专委会及各县市(区)安委办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的行业部门围绕职责定位,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牵头统筹推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安委办
(综合科)
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的行业部门、各县市(区)安委办
强化部门联动,对交叉领域安全生产问题,加强联合会商,共同向前一步,落实齐抓共管。
安委办
(综合科)
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安委办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
督促企业落实《宣城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做到“四个到位”。
安委办
(综合科)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强化“不安全不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和行业领域单位落实宣传上墙工作,强化“一头一尾”责任(企业负责人和岗位员工),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履职进行量化评估和动态公示,建立健全企业一线员工责任奖惩机制。
安委办
(综合科)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4
发挥安委办作用。
定期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统一思想,推进责任落实。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安委办
强化联合会商,每月开展“防风险、守底线”研判分析。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安委办
加大对10个专委会及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的行业部门的统筹调度,跟踪重点工作进展,对突出问题和安全风险进行提示提醒。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安委办
实施重大隐患动态挂牌督办,由行业专委会和属地分别提出挂牌隐患,推动整改闭环。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安委办
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督导。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安委办
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增加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权重占比,严格过程管控。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安委办
推动事前预防转型治理
5
强化源头管控。
严把准入关口,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全面加强源头管理,对各类功能区、重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
安委办
(综合科)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从根本上控制增量风险。
安委办
(综合科)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6
推行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
扭住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这个根本,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
安委办
(综合科)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推动企业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并对已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安委办
(综合科)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7
规范提升安责险和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工作。
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责险,落实应保尽保。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联合银保监局,规范保险服务。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做好安全生产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双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
安委办
(综合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8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以开展"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消防、建筑施工和自建房、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运输、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
安委办
(综合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组织开展综合排查整治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安委办
(综合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9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持续推进转移项目和老旧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问题整改。
危化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开展精细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回头看、重大危险源消地联合检查、液化烃储罐区整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整治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条件整治提升等行动,规范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停业后危险化学品处置,实现隐患排查和整治闭环管理。
危化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重点岗位人员工伤预防能力培训,实现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实体化运行,提升突发状况处置技能素质。
危化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信息化建设,建成并投用烟花爆竹仓储企业防控监测系统、油气长输管线防控监测系统,推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运行。
危化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10
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尾矿库治理工作。
安全一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常态化强化外包工程队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市现有6家有外包工程队的非煤地下矿山资质等持续符合规定要求。
安全一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加大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审查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安全一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推动印发《宣城市“十四五”期间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进全市“十四五”期间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作。
安全一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强化“三岗人员”培训考核,创新开展非煤矿山“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及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进培训、考核。
安全一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11
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监管
试点开展“企业自查+应急管理部门复核”的执法检查模式,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安全二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建立工贸企业台账,对全市工贸企业底数进行摸底排查,实现“一企一档”。
安全二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推广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专项行动,重点对污水处理池、腌菜池、除尘器内部清理检维修、深基坑和地下管沟、储罐等部位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安全二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持续深化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整治,突出抓好危险作业活动安全管控。
安全二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化水平
12
强化执法能力
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成架构,完善制度,实现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体化运行。
法规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制定《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开展执法行为基础年活动,全面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法规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应急局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综合培训。
法规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应急局
13
提升执法质效
坚持专项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科学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对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它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交叉领域、重叠环节加大执法力度。
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严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加大“一案双罚”、失信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落实重大隐患100%立案。
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14
健全安全举报制度
1.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处置流程,从严查处举报,落实举报奖励。
2.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法规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15
提升执法规范性
1.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全过程视频记录。
2.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机制,开展执法案卷评审,健全执法案卷抽查评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巡查。
3.落实“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将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
法规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16
创新开展“互联网+执法”系统试点
成立“互联网+执法”系统试运行推进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参加全省试运行培训,全面展开全市试运行工作,提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全面强化应急安全宣传
17
加强安全宣传,强化监管层面落实。
强化安全宣传,开展监管人员专业培训,深化企业全员安全培训。
综合科 法规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考试,筹建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落实“教考分离”,强化业务指导,对各地教育培训及考试机构加强监督检查。
综合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提炼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各地取长补短。
综合科
办公室
法规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18
强调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层面落实
1.突出自主安全意识提升,持续开展企业负责人培训。
2.加强宣传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安全体验馆,着重发挥实效。
综合科
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科、二科、危化科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19
强化社会层面落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和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创新开展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防灾减灾群防群治、安全风险防控宣传、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综合科 法规科
各科室、 各县市(区)应急局
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宣传融合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正面宣传,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事故隐患和先进做法,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办公室
各科室、 各县市(区)应急局
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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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推动建设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试点,提高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防汛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
救灾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逐步推开自然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积累有益经验。
救灾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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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防汛抗旱工作。
1.完善指挥体系,及时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和市级领导联系督导县市区防汛抗旱工作,建立市防指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
2.完善工作措施,规范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督促各地及各级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和培训、做好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指导做好防汛物资新购储备。
3.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汛中应急处置,确保河湖库安澜、城市安然。
4.积极参与汛后恢复重建工作。
防汛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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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震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会同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修订印发地质灾害、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
防火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23
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
1.开展防火期各项宣传、督查活动,抓紧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2.扎实开展林长制巡林,持续深化“我为生态功能区办实事”活动。
3.跟进指导青龙湾航空护林站项目建设进展,力争于202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防火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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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灾备灾工作。
1.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以“能力素质年”为主题,继续实施“送课下基层”活动,推进落实分级培训责任,提升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整体素质。
2.开展救灾资金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持续强化救灾资金管理。
3.完善市级救灾捐赠工作制度等,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等“全链条”各项工作,有效提升本市灾害救助能力水平。
救灾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大力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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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深化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建成全市统筹协调、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精准监管、高效处置的应急管理体系,真正实现应急管理组织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办公室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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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应急预案应用。
制定我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分级分类明确各类预案管理职责,指导各地各部门评估修订各类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围绕危化品、防汛、地震、森林火险等重点领域,以及预警叫应、启动响应、指挥处置、支援保障等重点环节开展实战演练,推动预案实体化。
应急科
各业务科室及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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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应急区域联动机制建设。
进一步深化合作范围、广度和深度,计划与南京、滁州、马鞍山、芜湖等地签订应急管理合作协议。
应急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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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应急指挥和救援保障能力。
全力推动市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及配套的基础支撑系统建设,确保于4月底前投入实战化运行,实现对全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现场的实时感知、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
应急科
各科室
正式成立市应急指挥和救援保障中心,加快推进市应急指挥平台、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应急力量系统、应急物资调度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应急值守、突发事件预警、灾情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应急指挥和救援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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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依据市两办印发的《宣城市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全市各乡镇通过多种形式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
2.制定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提高专业水平和救援能力。
应急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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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
明晰各地各部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职责,推动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规范化。
应急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持续打造应急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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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强化党建引领,构建与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党建工作体系,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强化组织建设,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工作机制,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提升“应急先锋”党建品牌。
局党委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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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1.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梯队”建设,加快年轻干部的成长,增强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困难问题的能力。
2.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举办宣城市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持续开展“五聚焦五查找”“五比五评”等活动,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提升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和干事创业的活力激情。
3.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摸清全市应急系统人员底数,完善应急系统人员数据库,推动基层加强人员力量配备。
办公室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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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法制建设。
1.严格履行法治责任,持续提升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2.积极培养法治人才,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3.坚决落实依法治理,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普法宣传。
法规科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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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1.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2.强化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面宣传和理论辅导相结合,防范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侵蚀。
3.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坚决落实财务、档案保密、网络安全、疫情防控、垃圾分类、节能降碳等各项工作要求。
4.开展经常性廉政和警示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建设廉洁机关,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
局党委
办公室
各县市(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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