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省应急厅于11月份对全省104个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测评。
一、总体情况
各市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目录健全完善,专题建设全部完成,公开内容整体比较规范,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比较扎实、成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内容不规范。部分县(市、区)在政策解读公开方面,安全生产和救灾类政策解读信息公开较少;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未采用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形式向社会征求安全生产和救灾类政策制定实施意见;在决策落实公开方面,未定期规范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落实情况;在依法行政公开方面,2022年版本权责清单公开不全,缺少责任清单内容,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办理结果信息公开不及时;在行政管理公开方面,缺少2023年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事故处理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未及时公开2022年财政决算信息、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以及2023年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信息、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信息;在灾后救助和款物管理公开方面,未及时公开2023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捐赠物资情况、救灾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二)目录信息不匹配。少数县(市、区)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栏目信息缺乏准确性,存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法规栏目公开救灾类文件信息,救灾领域的政策解读栏目公开安全生产类政策解读信息;有些信息同时发布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隐患管理和监管信息栏目,未按安全隐患排查、挂牌督办、日常监管、巡查巡检等进行精准分类。
(三)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未按月度或季度及时公开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未及时更新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灾害救助情况信息,预警提示信息、主动回应、互动回应等栏目信息更新频次低、缺乏连续性。
三、有关要求
各市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两化”。针对省应急厅评测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转辖区各县(市、区)落实整改,并跟踪指导,确保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省应急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跟踪评估“回头看”,全面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