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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政策解读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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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政策解读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3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13 10:19 来源: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知晓度,争取社会公众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宣政办〔2014〕23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局出台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二条 政策解读可通过蚊子爱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

第三条 网站是本局规范性文件、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宣城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开。

第四条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相关科室在起草本局内部规范性文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时,需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

(二)解读方案经科室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将解读材料提交局办公室在局网站进行发布。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