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慧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律师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作用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职责”
自2020年11月27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以来,我市已明确律师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时的职责,包括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知识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村(居)治理顾问及法律服务指引等。此外,2023年9月27日宣城市司法局印发的《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进一步强调了律师在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已实现村(居)法律顾问配备率100%。2024年6月,宣城市律师协会成立了“皖美乡村法治行”公益法律服务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关于“完善律师参与基层治理的保障机制”
为确保律师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治理,宣城市已将律师服务基层治理情况纳入优秀党员、优秀律师评选等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指标,并成功树立了一批热心服务基层的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同时,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已实现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全覆盖。此外,宣城市律师协会成立了维权中心,为律师合法合规执业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于“推动律师与基层治理机构的协作”
我市乡镇(街道)已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也全部配置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形成了有效衔接。村(居)委会与村(居)法律顾问之间的沟通交流顺畅,律师定期坐班、开展普法宣传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为提高律师执业水平,我市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律师参加各类法律业务培训,并将线上学习和线下参训情况作为律师年度考核关键指标、职称报考的必备条件。
(四)关于“加强律师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
目前,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已按要求定时驻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有效增强了村(居)民的法治意识,促进了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推深做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提升律师执业本领,优化法律服务方式,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更好发挥律师在服务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宣城市司法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徐 敏
联系电话:0563-3023962
宣城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