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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7:21 来源: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人社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7楼,电话:3021335,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人社重点领域,及时公开就业岗位、创业培训、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信息,实时维护办事指南。全年通过局政务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62条。其中,重点领域发布信息142条,其他服务类信息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受理、办理、答复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公开申请,切实提升了政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按要求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协同发布,扩大人社政策知晓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做好栏目数据迁移、优化工作。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重点领域,积极公开相关政策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对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在工作推进栏目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3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未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时效要求。二是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多以文字为主,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1.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发布并及时更新。2.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多用图表、视频等形式呈现,让政策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