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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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与《宣城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有关会议精神,年内,对政府信息进行周期的规范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政民互动”答复办理制度》《宣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络问政工作制度》《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51条。其中政策法规14条,政策解读19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3条,规划计划6条,财政资金5条,主动回应29条,监督保障8条,新闻发布2条,重点领域73条,其他类信息2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收到相关申请1条,在法定时限内按照规范形式答复了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向社会积极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公众对部门信息工作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有关会议精神,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宣城市交通运输局“政民互动”答复办理制度》《宣城市交通运输局网络问政工作制度》《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帮助其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担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局领导多次通过例会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专项整改,狠抓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整改,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反馈问题,及时与市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找出问题症结,全面整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2
行政强制
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策解读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重点抓好政策解读、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补助资金划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热点焦点问题信息;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好应急管理、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宣传,提高政策解读类信息水平,做好互动回应,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2日